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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贊助 

政府優先處理重聚的永久居留申請,重點是配偶、同居伴侶和子女關係,其次是父母、祖父母和其他親屬。

家庭擔保的基本要求:

成為贊助商:

  • 您必須年滿 18 歲。

  • 您必須是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或根據加拿大印第安人法案在加拿大註冊為印第安人的人。

  • 您和被擔保的親屬必須簽署一份擔保協議,承諾您在必要時為您的親屬提供經濟支持。該協議還規定,成為永久居民的人將盡一切努力支持她或他自己。

  • 根據您贊助的人,可能會施加額外的義務。

 

了解您是否有資格擔保您的親屬

您可以贊助的人:

定義:

配偶——如果您與擔保人結婚並且您的婚姻在法律上有效,那麼您就是配偶。

普通法同居伴侶——如果您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至少連續一年(12 個月沒有中斷),您就是普通法同居伴侶,無論是異性還是同性。您需要證明您和您的普通法同居伴侶已將您的事務合併並建立了一個家庭。

夫妻伴侶——這一類別適用於異性或同性伴侶,如果他們無法控制的特殊情況阻止他們同居,因此不能成為普通法伴侶或配偶。

受撫養子女——當孩子:

  • 未滿 22 歲且沒有配偶或同居伴侶;

  • 已年滿 22 歲,並且在 22 歲之前由於身體或精神狀況而在很大程度上依賴父母的經濟支持。

 

配偶工作許可

在加拿大的配偶和普通法同居伴侶可能被允許在配偶工作許可試點計劃下工作,而他們的移民申請正在最終確定。

符合條件的候選人必須在加拿大配偶或普通法同居伴侶類別下申請,並確保他們保持作為訪客、學生或工人的有效臨時身份。

這是目前一個 試點計劃,然而,當監管變化生效時,加拿大移民局將使其永久化。

 

贊助義務

所有擔保人都必須簽署一份承諾書,向被擔保人提供從進入加拿大之日起至承諾期限終止的基本要求。該承諾是擔保人與 CIC 之間的合同,擔保人將償還政府支付給被擔保人的任何社會援助款項。即使在婚姻破裂、分居、離婚或財務狀況發生變化等情況發生變化時,保薦人仍對整個合同期間的承諾協議承擔義務。

如果是配偶、普通法同居伴侶或婚姻伴侶,擔保人必須簽署承諾書,從他們成為永久居民之日起向聯邦或省政府報銷三 (3) 年。

如果是擔保人或配偶、普通法同居伴侶或婚姻伴侶的 22 歲以下受撫養子女,則該義務從該子女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之日起 10 年年或直到孩子年滿 22 歲,以較早者為準。在魁北克省,這項工作的長度是不同的。

對於擔保人或配偶、同居伴侶或婚姻伴侶的 22 歲以上的受撫養子女,義務從受撫養子女成為永久居民之日起開始,為期三年(3年。

對於父母和祖父母,擔保義務從家庭成員成為永久居民之日起延長 20 年。對於所有其他家庭成員,義務期限為 10 年。

加拿大最高法院在其 2011 年對加拿大總檢察長訴 Mavi 的判決中裁定,雖然擔保人向國家償還其親屬收取的福利的義務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推遲,但不能推遲。徹底擦掉書本。

居住在加拿大境外的擔保人

居住在加拿大境外的加拿大公民可以擔保其配偶、普通法同居伴侶、婚姻伴侶或沒有受撫養子女的受撫養子女,只要他們能夠證明他們會在被擔保人成為永久居民後居住在加拿大。

居住在國外的永久居民不得擔保來自加拿大境外的家庭成員。在擔保過程中,他們必須居住在加拿大。

此外,如果他們在加拿大同居,加拿大的配偶或普通法同居伴侶可以在加拿大提交擔保其配偶或普通法同居伴侶的申請;否則,申請必須通過簽證處提交。這些領域給贊助商帶來了各種複雜性和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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